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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南林廉政第2期(总第7期)

更新时间:2010-04-18点击次数:字号:T|T

 

南 林 廉 政

 

2009年第2期(总第7期)

 

南京林业大学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2009115

 

【编者按】为推动我校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在全校形成“人人关心廉政文化,人人参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校纪委监察处、组织部、校党校和宣传部联合开展了2009年廉政文化建设论坛,主题为“加强权利风险内控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其主要目的就是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校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展。组织部、学工部、教务处、财务处、基建处、科技处等六个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发言,现将发言稿摘要编发,供大家学习借鉴。

 

在南京林业大学2009年廉政文化建设论坛上的讲话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同志们: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三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部署和我校的工作安排,校纪委监察处组织部校党校宣传部等,今天在这里联合举办“南京林业大学2009廉政文化建设论坛”。今年论坛的主题是“加强权利风险内控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出席今天论坛的我校全体处级干部。廉政文化建设论坛已成为我校处级领导干部自我教育,抵御廉政风险的重要平台。今天的论坛,我们邀请了六个部门的负责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抵御廉政风险的交流发言。

刚才,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王铭莉同志就开展这一讨论的背景及意义做了介绍,组织部等六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本部门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经验,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思路。讲得都很好,还有不少部门和单位有许多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因时间关系,不能一一介绍了,会后大家可以继续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央明确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即“三个更加的要求”。今年是江苏省“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年”,加强权利风险内控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是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在此,我想强调三点:

第一,什么是廉政风险?高校廉政风险,从根本上说是高校建设、发展与日常管理活动中存在的权力风险,即腐败发生的可能性。而风险预警机制就是对腐败发生的可能性的预先警示机制,它是一整套风险认知、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的程序与方法。这一预警机制的有效运行,可以建立起对权力运行的安全保障系统,起到预防腐败发生的作用。这在反腐倡廉体系构建中,是一种新的视角,也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特点对各级党的领导干部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二,将廉政风险预警纳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日程中,使其成为学校管理工作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是对各部门各单位管理理念、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的重新梳理,是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达到提升效能的目的。首先,要科学界定明晰各部门各单位的管理职能和岗位职责,同时还要将权利和职责明确到每个岗位,要让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干部知道自己的权利、职责范围有多大。其次,要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要让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干部知道拥有的职权存在那些风险,风险分析得越清楚,预防才能更加有的放矢。比如科学设定自由裁量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比如适当增加办理环节,达到分解权利、相互制衡等。再下来,则是积极应对,亡羊补牢。我校各部门各单位经过多年的建设,都形成了各自的一套有效的规章制度,保证了我校多年来在反腐败斗争中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是,制度体系还不完善,制度执行还不严格。常言道,响鼓也要常用重锤敲;常在河边走,小心才能不湿鞋。

第三,不出事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加强权利风险内控机制建设,要求校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职能权利运行的各个环节,把源头预防的责任细化到各部门的具体岗位和人员,把预防腐败变成具体的实践,最大限度减少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党员干部犯错误的机会。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范未然。今天的论坛,是我校处级领导干部论“加强权利风险内控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序幕,会后,请各位处级领导干部围绕这一主题,结合自身岗位实际,认真撰写“岗位廉政风险预警”的论文。文章要说明三点:一是岗位内容及要求;二是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即工作的薄弱点和腐败发生的可能性);三是应对措施。请各位处级领导干部于十二月底前交校纪委,我们将整编成册,相互交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中央及各级领导都有要求。近期我们还要迎接省教育厅要对我校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情况的量化考核工作,希望我们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借此契机,进一步提高我校惩防体系建设的水平,推动我校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为我校各项事业的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加强权利风险内控建设  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

纪委副书记  监察处长  王铭莉

一、中央及各级领导部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

200804月,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规划规定了今后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工作规划》是全党反腐倡廉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

20089月,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这是高校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指导性文件。

两个文件的特点一是重点比较突出,涵盖了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工作;二是内容比较实,注重了系统性与可行性的统一;三是要求检查落实。文件要求每年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检查。

教育部办公厅于20098月下旬印发了《关于开展对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的通知》。

200992日,江苏省教育工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对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工作的通知。同时下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落实情况量化考核表,将《意见》的内容细化为四项考核内容、24个考核项目、95个项目要点。

这次关于落实《意见》情况量化考核工作的特点是重点突出、涵盖面广、针对性强、要求明确。2009年中央及有关部委制定颁布的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制度是历年来最多的,指向性也很明确,突出了对干部职责权利的管理和监督。如:

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中组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监察部《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

监察部《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中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

省纪委监察厅《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的暂行办法》

省委组织部《关于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察实施办法》

二、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

200910月,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和常务副书记龙小乐涉嫌在该校学生宿舍的建设中受贿,被湖北省检察院批捕。由此引发了社会对高校腐败案的高度关注。据统计,2008年江苏部省属高校被检察机关立案7人,共有3所高校发生了涉嫌经济犯罪案件。从这些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特点:

1、涉案主体广泛,以权谋私和“以岗谋私的问题并存。2008年全省高校涉案人员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人,一般工作人员4人。其中既有学校后勤集团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又有院系的主要领导,还包括基建等重要岗位的一般工作人员。涉案人员均拥有一定的财物管理权的支配权,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2、涉案领域集中,主要集中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等权力集中的环节。以基建工程领域案件最为突出,共涉及5人,占全部案件的71%。挪用公款案件,涉案2人。

3、犯罪手段多样,呈现受贿和挪用公款两大类别:

一是在高校基本建设中,涉案人员利用采购物资、设备、招投标等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在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在工程承包、进展和结算的过程中或结束后收受商家给予的“回扣”、“感谢费”等,这日益成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方式;

二是发生在收费环节集体作案。如某高校后勤集团财务部门主管和出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犯案,对收取的培训费采取不入帐的方式,形成大量的帐处资金归个人随意支配,挪用公款累计达五十余万元。

4、涉案时间跨度长,且存在少量、多次累计受贿。虽然案发时间是2008年,但作案时间均在以往年度,时间跨度较长。南通大学2人涉嫌基建工程受贿(并校之前,原南通师专干部)

三、加强权利风险内控建设  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

加强权利风险内控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是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特点提出的要求。

《工作规划》明确要求要加强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检查,提出要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廉政风险是指在学校的建设发展中,管理与运行上存在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基于这种可能性,通过科学合理有效的机制加以预警、防范,从根本和源头上预防腐败。

有权利就有责任和风险,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首先要查找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中已经构成或可能构成的权力风险点、管理风险点和人员素质风险点等,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管理监督制度,

教育纪工委915日转发了扬州大学《关于推进部门管理内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这项工作很快要在全省高校推广。这是推进高校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的一项重要举措。

有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如科学界定明晰各部门管理职能和岗位职责,量化工作要求,建立事务办结时限标准、工作质量控制标准、自由裁量限幅标准、服务对象评价标准等规范等。

今年我校的“廉政文化论坛”,就是对照落实《意见》量化考核标准的要求,围绕“加强权利风险内控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的主题,总结我们各个重要部门多年来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内控管理方面的经验,查找薄弱环节,理清工作思路,进一步扎实推进我校的反腐倡廉工作。

党委放到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干部都是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是学校发展的宝贵财富。有一句话说得好,能干的干部出了事说明纪委的工作没做好,让能干的干部不出事是纪委的本事。我们纪检监察部门要力争干部不出事、少出事,保学校发展、保干部平安,继续做到“高楼建起来,干部带出来”,“学校发展了,干部提拔了”,真正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增强民主  体现公平  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组织部  赵茂程

组织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部肩负着选拔、教育、管理干部、管理党员和人才的重要职责。

长期以来,组织部一直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部门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认真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的文件精神,力求公道正派、作风清新、清正廉洁。

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干部工作是组织部廉政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我们的一些做法和基本经验对防范风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1、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干部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干部的教育与选拔必须以完善的条例为基础,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先于其他工作。从2000年以来,我校先后制订了《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南京林业大学评任正、副处级调研员工作实施细则》、《南京林业大学评任正、副主任科员工作实施细则》、《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实施细则》、《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实施细则》、《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了聘任制、任期制、辞职制、试用期制、回避制等干部工作制度。这些制度对我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诸如选拔任用的原则、资格、程序、公示与试用等事项作了规定,规范了我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了选拔任用程序,健全了选拔任用机制。近年来,党委组织部一直以这些文件为依据开展干部的选任和管理工作。

2、干部选拔程序比较完备。组织部一向重视干部工作的程序。先后三次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讨论决定”的程序,公开选拔了175名处级领导干部。在日常的干部选拔中,坚持“基层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程序。坚持部务会讨论程序,在每一次上常委会之前都会召开部务会充分讨论每一个事项。对换岗和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任职廉政勤政谈话,正式任命之前,坚持到有关单位进行宣布。

3、不断扩大民主。每一个新提拔干部都经过民主推荐的程序。

2007年学校对处级后备进行了系统选拔,在各单位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了校领导、处级干部、正高职称人员、厅局级离退休老同志等四类人员进行了二次推荐,加权后形成最终得票数,这是我们目前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每次出现空缺岗位时,均在学校基层组织中进行推荐。同时,还试行部分岗位干部全委会提名、常委会差额决定干部的新办法。除此之外,在有些岗位的干部聘任中,尝试在党委委员范围内进一步征求意见,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最近我们正在认真学习江苏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全省组织系统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其中对干部选拔提出了具体的新的方法,我们的做法符合《通知》精神,我们将结合我们工作的具体实际,不断完善民主程序。

4、多部门工作联系制度。制定了《南京林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建立了纪委与组织部门工作联系制度。在干部任用前,组织部以口头,乃至以书面形式征询纪委意见。纪委则及时向组织部门通报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在科级干部聘任、处级调研员及正副主任科员评审前,组织部都会同纪委、人事处一道完成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另外,干部任用前的考核考察工作均是由组织部和纪委共同完成的。

以上是我们工作中好的做法,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着实实在在的“风险”,这也将是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

(一)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要求要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要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好人用好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十七大后,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文件。对照新形势对干部工作的要求,我们还有不少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在扩大民主的同时,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创新机制,努力使优秀人才、特别是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以德取人、以业绩用人,不能唯选票论和资格论。

另外,干部的选拔标准和方式还不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也已不能满足现阶段工作及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工作的客观公平性。

今年开始我们着手制订和修订一些相关文件,目前处级后备干部分类管理等文件已在制订当中,后面还要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后,严格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才能减少人为的随意性,从源头上铲除腐败和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

(二)干部的管理使用

干部考核工作。虽然年年有年度考核,但是至今没有形成一个很好的评价体系。《南京林业大学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实施细则》中对考核标准比较笼统,项目不够具体,定性评价多,定量评价少,缺乏操作性、针对性和可比性,在一定程序上影响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对规定了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组织部门可以认定其为不称职。这一规定比较具体,但从整个操作过程来看,这个比例缺乏科学性。

同时,目前的考核手段也比较单一,参加考核的对象不具备代表性,不能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干部实绩。同时,考核结果运用缺乏统一尺度和具体政策支持,考核反馈制度没有建立,激励作用不明显,在一定程度上,考核流于形式,激励作用不够明显。干部考核的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群众参与热情不高。

今年中组部下发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这为我们制定相关的干部考核办法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参考。组织部根据2007年到在宁其他高校调研的结果和从网络上搜集的资料,形成了一份调研材料,同时着手考虑修订干部的考核评价办法。当然这点上必须得到领导的支持,才能进行认真的贯彻。

(三)干部换岗交流问题

近五年来,共有4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从总体上看,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重点岗位干部交流力度还不够大,其中包括一些科级关键岗。

这其中有专业学科的限制,但更主要的还是任期换岗交流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

组织部正着手修订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逐步扩大机关职能部门、学院干部之间的交流,逐步建立校机关干部与学院领导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提拔干部要注重干部的基层工作和多岗位工作经验,以推进干部交流换岗工作,促进整个干部队伍活起来。

各位领导,以上是组织部对落实廉政建设的一些思考。事实上,组织部是学校的一个重要部门,廉政“风险点”存在于我们工作的整个过程。我们将努力在廉政建设中为全体干部、广大党员起表率作用,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实实在在干事,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利,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规范科研管理体制  推进科研发展上水平

科技处  佘光辉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乃至规范科研管理体制是学校科技管理重要工作之一。长期以来,学校根据国家及省、部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南京林业大学科技管理的规章制度,不仅使学校的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趋于规范,而且扩大了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自主权,提高了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

一、科学规范科研项目的分类管理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把科技项目分为三类进行管理:第一类是国家项目。包括:国家973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成果转化资金、公益性项目、引进国际先进技术项目等;第二类是部门及企业委托研究项目;第三类是科技服务项目。

在项目管理上,把第一、二类项目作为纵向项目进行管理,对纵向项目,学校制定了“南京林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对第一类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实施管理,主要文件有“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国办发[2002]2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科技部令第52001120)、“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6]331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等。

把第二、三类项目作为横向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的立项包括:项目的申请、审批及合同的签订三个步骤,经批准的项目经费学校按管理规定分账立户,专款专用。对第二类项目管理按照国家项目管理办法以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实施管理。

对第三类项目,归口校科技服务部管理,由课题负责人与委托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经双方认可后立项,经费拨入学校科技服务部,经费的决算按照“南京林业大学社会服务收益分配暂行办法”实施管理。

长期以来,在项目计划管理体制工作中,首先狠抓合同签订关,防微杜渐,对不利双方合作、违反政策规定、超越研究能力的内容不允许列入合同范畴,学校还发布了“关于规范使用校内研究机构印章的通知”,明确指定对外科技合同与协议签订一律由校科技处归口管理。

二、严格执行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规章制度

所有科技项目经费归口校财务处管理,对第一类项目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决算的管理制度,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下达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经费的决算,项目决算由财务处按照项目的实际支出进行核算,对经费使用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必须由科技处出具证明,财务处方能认可予以办理。对第二、三类项目主要是以核查项目任务执行情况为主,参照第一类项目验收、鉴定或以专利形式作为项目研究成果。

在项目经费使用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对外拨经费严格按合同执行,对外拨款必须订立项目合同或以另行签订的协议,经科技处负责人签字,凭协议复印件严格审查后方可拨款。对购置仪器、设备、两用品、助研费及劳务费等特殊款项支出均按财务要求由科技处签字后方可报销,对经费额度大、特殊用途及其计划外的科研经费的拨出与报销还须由分管科技的校长签批,对为委托单位研制的设备与装置不能列入校固定资产的,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告,经审计处、财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长期以来,学校项目管理已形成了课题负责人制,同时项目的执行完成情况接受科技管理部门的监督的体制,采取的措施是项目的中期检查、验收或者鉴定。在经费使用过程中除执行项目重要支出的审批制度外还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财务部门按财务管理规定报帐。此外,项目组织单位还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中期检查及项目完成后的经费决算审计。

对学校科技合作协议或者合同严格采取由科技处主要负责人实施把关,对科技管理的内部控制采取分工负责制,与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相结合的制度,对重大问题还要上报领导审查批示。

对项目未能完成合同预期要求的按项目管理办法及合同要求实行终止合同,退还下达经费等处罚条例执行,对问题严重的按合同规定上诉仲裁机构裁决处置。

“九五”以来,学校经历了国家科技部、国家林业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的重大项目的审计,均取得好的成绩。2008年江苏省审计厅对我校主要责任人的审计中,在对科技项目的审计时也获得了好评。

三、重视科技成果奖励与学术论文著作奖励

学校自2002年实施科技创新工程以来,制定了《南京林业大学科技奖励暂行办法》,设立了《南京林业大学学术振兴基金》。今年为了加快学校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大学的建设,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学校对“南京林业大学发表学术论文、著作奖励暂行办法”进行了调整,大幅度提高了在国际一流杂志及SCI收录论文的奖励。出台了《南京林业大学学术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对获国家级、省部级奖等给予较大强度的奖励。在学术奖励及学术振兴基金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奖励申报的程序、评审及奖励的额度,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科技奖励的办法,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与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预计明年我校被SCI收录及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将会再上新的台阶。

四、抓好学术风气建设,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置力度

长期以来,我校致力抓学校的学术风气建设,广大的教师及科研人员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潜心研究,献身林业科学,树立了良好学术风气,在同行院校中享有很好的声誉,多年来学校几乎没有发生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的事件,但社会上发生在少数人身上的学术不端行为败坏了学术风气,损害了高校和教师队伍形象。为此,学校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文件,把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在学术委员会及相关会议上作为重要的通知内容,学校也把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晋升职称的重要的考评内容。

对出现的一稿两投,科技成果奖励中出现的争议与投诉等,学校科技管理部门以积极预防为主,实事求是地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教育及协调工作。学校决定在适当的时候在校学术委员会设立“校学术不端行为管理办公室”。

 

规范教材设备采购程序  保障教学科研有效运行

教务处、设备处、教学评估办公室  嵇保中

一、规范教材设备采购程序

(一)、制定采购监管制度

我校教材、仪器设备统一归口到教务设备处采购,由教务设备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主要负责采购的论证、招投标相关事宜、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检查等,具体的办事机构为教务设备处下设的教材科和物资供应与管理科。

采购工作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投标采购。学校、教务设备处非常重视招标采购工作,并按有关规定与要求建立了各项采购监管制度。2008年、2009年,先后制定并修改完善了《南京林业大学教材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南京林业大学招标管理规定》、《南京林业大学招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对招标工作的统一领导,规范招标工作。2009年,教务处设备处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林业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南京林业大学仪器设备借用、调拨、报废管理细则》及《物资采购操作规程》等有关管理制度,使采购工作有章可循,努力做到操作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建立内控机制

1、提醒、教育、警示。

在处长办公会议、科长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以及全处职工大会上,经常进行廉洁奉公的警示教育,将违反工作纪律情况与年度考核及岗位聘任挂钩。在日常工作中,处长、科长也时常提醒办事人员要注意操作规程,避免违纪违规。

2、制定工作规程,明确采购操作办法

我校的仪器设备采购分三种情况,一种是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学校招标办组织招投标采购。3万元以下的零星设备由教务设备处询价采购。属政府协议供货范畴的设备按协议供货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为了严格程序,防止暗箱操作,学校对招标采购采取的招标方式进行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学校招标活动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法;在无法选择其它供应商的情况下,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比较困难或者已经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无法满足三家的情况下,才可采用询价、议标等方式。

我们还制定了内控体系:

首先,购置仪器设备必须履行签字审批程序,根据经费来源情况、以及经费的额度,采取不同的仪器设备购置审批方式。如,教学专项经费采取立项申报、专家评审、处领导签字、分管校长审批的方式,才能进入采购程序。零星设备购置,必须由用户提交购置申请,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签字、经费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3万元以下设备由分管处长审批,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设备,由分管处长和处长共同签字审批,10万元以上的设备,经过专家论证后报分管校长审批。

其次,按规定该到省采购中心招标采购的设备必须报到省采购中心,该由学校招标办组织招标的项目,不得化整为零变通为在处内询价采购。3万元以下的设备必须在处内招标,专门制定操作规程,明确采购办法。在处内成立招标工作小组,集体询价评标,避免一人说了算。

教材采购严格遵照《教材采购招标流程》操作,不留变通空间,避免执行过程中的失察、失控,保证关键环节规范、透明。教材招标由学校招标办牵头,教务处主动配合,学校审计处、财务处、工会、资产管理处等组成的招标小组全程跟踪、监督和指导招标工作。在评标过程中,对书商的资质、信誉、服务质量等的评价逐步做到用数据和量化的标准衡量,招标小组集体讨论并逐项打分决出中标书商,保证评标的公正和客观。理论上教材供应可以争取做到零库存、零损耗,既而实现零差价,而我校已率先实行了零差价供书,已斩断中间利益产生的源头,教材的采购、发放、结算等环节将更为规范和透明。

3、严明工作纪律

采购工作接受学校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会和群众监督,要求各有关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和制度: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学校招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执行,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利益;开标前,不得向他人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人数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其他信息;招标过程中不得私自拆看标书,不得向供货商泄露评委、标底、评标过程及与招标有关的其它情况,不得与供应商违规串通;不得收受供应商的现金或物品,要严格遵守经济合同中各项法律法规,做到清正廉洁。

采购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学校依据有关党纪、政纪条例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思路

1、进一步提高采购人员的素质,增加服务意识

我校采购人员均是本处的管理人员,未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与选拔。而工作人员的素质,也就是工作人员是否热爱本职工作,是否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否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否具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是否有较强的服务教学、服务科研的意识;是否经得住各种诱惑等等,对正确实施采购工作,预防腐败非常重要。

仪器设备采购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很广,专业程度很高的工作。从计划的制订、审核、论证到执行,都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业务知识,还要提高辨别真伪的能力。个别商家为了占领高校市场,获取最大利益,不惜采用虚假广告,信口承诺,以次充好,以及用其他不合理要求为手段达到目的。采购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辨别真伪的能力,提高警惕,谨防不法供应商的欺诈行为,维护学校的利益。

为了更好地履行采购职能,杜绝违规行为,我们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国家有关采购和招投标有关文件和规定,积极参加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采购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处内的学习与教育,不断提高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学校教学与科研的正常开展提供优质服务。

2建立科学化的评标专家库,制定出更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目前政府采购的项目越来越多,专业性也越来越强,如果评标人员对所评内容不是很精通,就无法对专业设备的性能进行全面、准确的评定。我校目前还没有建立评标专家库,招标文件的制定有很多并没有经过相关专家论证,因此所制定的评定原则很多是以价格为主要指标来确定,这在一些通用设备比较适用,但对于一些技术要求比较高的专业设备来说,将价格作为评定的主要指标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因此,对于仪器设备的招标,从招标文件的编写、评标方法的制定都应由相关专业的专家把关。而今后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应按不同的专业划分,使各类不同的招标确实能由精通所评定采购项目的专家进行评定。

3、进一步完善内部监控体系,充分体现阳光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有了,但如何执行到位,这是预防腐败的关键。目前询价采购虽然制定了操作规程,但有关程序制定得还不够细,还会给具体的办事人员一些自作主张、暗箱操作的漏洞。因此,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操作程序,经常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理解采购程序。在采购过程中,经常会发生教师或管理人员不进行申购,有的是不清楚购置设备的程序,也有的是了解了申购程序但嫌麻烦,就自行购置仪器设备的情况,认为自己的科研经费想买什么就可以买什么。由于没有履行政府招标采购程序,到财务处报账时被退回,要求做了固定资产后才能报账。当我们要求他们按程序办事时,就牢骚满腹,认为程序太繁琐,为此,我们还得罪了一些人。了为让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更好的理解采购程序与要求,我们将分期分批组织仪器设备采购规程培训,为学校教学和科研的正常开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财务处  陈焕娣

财务处是高校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能是:管理、监督、核算与服务。近年来,随着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高校已发展成为产学研并行的经济活动体,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财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日益受到各方面的关注。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财务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构建科学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提高财务部门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学校资金安全的一种有效措施。按照财务处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作为学校财务处的一名管理人员,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财务处是一个兼具服务、管理、监督与核算的职能部门。近年来,随着学校事业的不断发展,财务处年运作资金从十年前几千万元到现在几亿元,面对教职工已达3000多人和学生近30000人,为他们提供服务,同时为教学、科研提供专业的财务管理。随着我校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我校财务管理的内涵与外延都发生了变化,客观上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作为学校财务处的一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地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常委会决议、校长办公会议决议和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认真执行财务处议事规则和工作纪律,坚持定期办公会议制度。

高等学校实行的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高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在校长领导下,统一领导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拟定校内财经制度和实施细则,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使学校的财经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理财、注重效益,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即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以“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挖掘各种潜力,多出人才、成果和效益;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壮大学校综合实力;有利于提高教职工生活水平,增强凝聚力”为出发点,建立“管而不死,活而有序,财务公开,行为规范”的校内经济秩序,更好地发挥财务对学校各项工作的“保障”作用。

经济越发展,财务越重要。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财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校内经济秩序,还应建立健全内部约束监督机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坚持每年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财务报告制度。并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责任,限制权力滥用,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近年来,学校出台了《南京林业大学应收及暂付款管理办法》、《南京林业大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南京林业大学收费票据管理办法》、《南京林业大学学生收费管理办法》《南京林业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南京林业大学财务制度》等制度,修订并完善了财务处内部管理岗位职责,使财务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制度管事、管人,依法理财,严格按照章程行事,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同时针对财务管理薄弱环节,如:对借款除单位负责人签字还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医药费报销除医院负责人签字还要求加盖医院公章,学生劳务费等各项费用发放一律要求直接打到学生银行卡上等等,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加强防范。同时积极开展党风教育、健全责任制网络、财务处长是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科长是各科室的廉政建设责任人,每一名财务人员对自己经手的业务负责,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根据学校廉政建设的要求,我们将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继续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会计委派制度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制度、反商业贿赂制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

二、建立内部约束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控制

针对当前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财经行为,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等,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预算管理与控制,强化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预算管理,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要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学校所有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财务收支都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切实保证预算的完整性。学校执行的年度预算应严格与批复的项目和收支口径保持一致,严禁无预算支出和超预算支出,做到以制度管事,按程序办事。要加大预算结构、经费投入的重点以及预算分配的原则等政策的透明度,把廉洁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贯彻落实依法收费政策,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教育收费监督,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各类资金的全面管理,应收尽收。学校的所有收入均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存在任何形式的“账外账”。

(三)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能源消耗和运行费用支出,减少资源浪费,降低办学成本。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滥发奖金、补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有效节约办学经费,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提倡勤俭办学,讲成本重效益,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这为高校财务管理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学校财务管理必须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和“两个务必”的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加大监管力度,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财务风险。要切实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强化贷款风险意识,合理控制贷款规模,改善债务结构,做好还本付息计划,承担还贷责任。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将高校债务负担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确保不出现财务风险。同时,开展财务分析,做到理财有据,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把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管理和实现学校管理目标相结合,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对学校的事业发展起着直接的、重大的作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财会队伍的健全与否,财会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工作质量的高低。要重视财会队伍的建设,把财会岗位作为重要的专业技术岗位,把财会队伍建设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着力改善财会队伍结构,提高财会队伍整体水平。强化财务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的岗位培训和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财会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财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水平。

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同时又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完善的制度约束、完善的监控机制更需要配备优秀的专业管理人员。随着高校多种渠道筹集经费数量和种类的变化,会计核算对象日趋复杂,要求财务管理更有效率、会计核算更细化,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能应由“记账、算账”的“核算会计”向“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事后分析”的“管理与经营型会计”转变。重点是实现理财专家化。

建立一支由若干精通会计、金融、财政、税务、法律、教育的专家型人才为骨干,知识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比较合理的人才队伍。把学校的财理得更好、管得更细、管得更严,其加强管理的效益会更加明显。在人员的使用上,要善于发现人才、注意培养年轻的同志,用人所长,避其所短;结合业务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财务处是为学校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服务的一个窗口,廉洁廉政在岗位是对每一个财务人员的要求。

在工作中要加强岗位监督、加强学习教育,努力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学习中促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素养。使财务管理逐步规范、财务队伍逐步专业化,工作实现核算电算化、管理信息化,从核算型财务向管理型财务发展提高。

廉洁自律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优良品格。要在反腐败斗争中廉洁自律,立于不败之地,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水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和解决学校财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中央关于廉洁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从思想上筑起一道钢铁长城,增强防范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根据财务部门工作的特点,把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财会人员。进一步调整和健全廉政责任网络,在校财务处网页上分级授权公开财务工作的有关内容,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树立“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职位就是奉献”的观念,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权力。一切有违于财务制度的事都不能做,一切有违于财务制度的费用都不能支,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推进基建制度建设  打造基建阳光工程

基建处  吴小平

工程领域发生的腐败事件,把工程与腐败联系在一起,有人说有工程必有腐败,这有失公允,但确实是警示。发展需要工程,从事工程的人不仅艰苦,需要坚持,而且需要清白廉洁。借此机会,向大家汇报工程建设运行、成效和一些思考。

一、工程建设运行

工程建设的特点是“一长两大三多”。就是周期长;资金用量大、环境影响大;审批程序多、涉及单位多、管理环节多。针对这些特点,基建处遵照法律规范、遵循工程规律,建章立制,规范工作。

基本做法是:

1、认真执行学校基本建设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如立项、方案、功能标准等)报请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2、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项目报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管理部门报审批。方案或施工图报规划、人防、消防审批和省审图中心审核。

3、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和学校《招标管理规定》,在学校“招标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合法、有序开展招标活动。招标文件通过征求意见并集体审议,招标过程和结果及时公示、公开。

4、通过制度、程序、机制规范行为。制定了《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基建材料申报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基建财务管理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合同评审小组和招标工作评审小组负责专项审查工作。严把设计、招标、监理、施工、合同、材料采购、决算等环节。

5、执行建筑材料检测检验规定,并进行建筑的环境检测、防雷检测、沉降观测、消防检测,并接受市质监站的监督,确保质量和安全。

6、执行学校设立的基本建设监督管理和审计制度,由专业审计单位,受学校委派跟踪监督、审核、审计工程项目全过程各环节。

通过十五工程简报和校园网及时报告工程动态,活动过程,主动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批评,及时改进工作。工程项目执行内审终审制度,工程决算必须通过监理审、跟踪审计审、学校委托内审、上级主管部门终审后方能结算。

7、工程资金专款专用,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和工程造价核定,由项目负责人、监理、跟踪审计审核,行政审批及财务审核才能支付。没有合同或超出约定的申请,一律不予支付,任何个人不能调动资金。

8、基建处廉洁从业长抓、廉洁自律常讲、防腐警钟长鸣。处内工作通过处务会、全体职工会议和技术工作会议研究决定。所有人员力求公正廉洁、克己奉公。杜绝各种私利行为,不得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

9、处理好社会各方关系,正常开展公务活动。来校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签署《采购领域拒用商业贿赂承诺书》。

二、工程建设成效

基建处围绕学校事业发展要求,努力实施校园规划建设。自十五以来,累计完成各类建筑项目22项,建筑面积341563平方米(含改造),累计投资64183.97万元。完成道路、桥梁、运动场、环境工程、煤气水电改造等工程26项,建设面积60745平方米,累计投资8847万元。共招标826次,签订合同1144份。五大工程形成档案资料416卷,73647张。

质量方面,教学五楼、教学六楼、逸夫科技实验楼、体育馆、学生二食堂等项目获得省级优良工程,学生公寓5678栋和公寓二区获市优良工程,逸夫科技实验楼还获得教育部港澳台办逸夫基金项目一等奖。

经过工程单项审计、专项审计、基建债务清查审计,在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基建计划决策、工程预算造价控制、工程质量标准控制、工期管理、项目招标与合同管理等方面得到普遍认可。

所有建筑造价均在同期同类建筑造价以内,投资效益明显。

实现了校领导为基建确立的工作目标:“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大家都参与和见证了这个过程,成效来之不易,这一切离不开校党委校行政的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离不开校内各单位的协作配合和广大师生的理解关心,离不开基建从业人员忠于职守、团结协作、扎实有效的工作。同时也可以说,基建活动是阳光下的行动。

三、打造基建阳光工程

学校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正在推进,中央决定为期2年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已经展开,我们会按照学校的部署,认真学习、认真对照、认真自查、认真整改。按照现行法律规范,完善制度、程序、机制,针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强化相关措施,部门、个人都要内外兼修,同时要注重以下几点:

1、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党纪国法校规。要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充分认识选择一种职业就要认同一种生活方式,它既是追求也是代价,防止各种不良蜕变。遏制私欲,守住学校利益的准线。

要常怀感恩之心,珍惜工作、珍惜岗位。调整好因为行业差别大,工作环境相对艰苦而待遇相对不高、甚至良民受委屈刁民得实惠等不合理现象,可能引发的心理困扰,增强抵御诱惑的能力。要根除“靠山吃山”传统思维中不健康的成分,坚守基建的本分。

2、正确认识工程建设活动的复杂性、艰巨性,正确应对基本建设领域明规暗礁。既要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又不能畏首畏尾,裹足不前。要依靠学校的各种资源,努力开展工作。

3、正在修订的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等文件近期出台,其中对关键环节的措施将更加具体可操作。工程变更是管理的难点和关键环节,由于国家政策原因、设计原因、功能调整、标准变化、市场材料原因和工期技术原因都会产生变更。设计彻底到位、标准化程度高,变更就少,反之就多。变更会导致什么?工作量变化、材料变化、造价变化。关键在于什么理由提出变更、怎样确认变更、变更的计价依据和造价分析。对建设规范或国家政策等强制变更,主要是计价和确认。重点要防止工程单位通过变更化解投标中存在的风险,防止工程超标准建设,防止超权限决策。另外要从明确设计任务,审查图纸上下功夫避免或减少变更。

不断研究工程的特点规律,深化横向分块、纵向分段、分工协作、互相监督的管理模式。既便于分解任务、协调决策,又能够互相监督,体现公开、公正。对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信息不拖延、不隐瞒、不篡改,提供真实的决策依据。通过程序、机制设定来避免独断独行,化解决策风险,保护决策者,提高决策效果。

4、要建立建筑企业或供应商诚信档案,对商业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特别是涉嫌商业贿赂的企业或供应商,在工程准入上一票否决。

5、要把反腐倡廉、拒腐防变作为部门工作的重点,落实到工作计划中。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今天我们与学校荣辱与共,明天仍然唇齿相依,立足岗位,服务大局,推动发展,清正廉洁是我们唯一选择。

我们相信,有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有校内各单位的支持,有全校师生的理解特别是广大干部的关心,一定能够克服一切困难,打造阳光工程,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规范管理  强化监督  认真做好招生工作

学工部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是我校建设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大学的重要保证。几年来,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核心,以有效监督为保障,规范招生管理,改善招生服务,增加招生透明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赢得了广大考生的信任和较高的社会声誉,圆满完成了各年度招生任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招生“阳光工程”顺利实施

1、招生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成立以分管书记为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委员会及时研究招生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重大招生事项由招生委员会研究提出方案,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各项具体工作。建立健全招生办公室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

学校十分重视招生工作制度建设,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于2005年制定了《南京林业大学关于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方案》、《南京林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暂行规定》、《南京林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暂行规定》等三个主要文件;每年都制定《南京林业大学招生章程》、《南京林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南京林业大学艺术专业考试考务细则》、《南京林业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南京林业大学网上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原则清晰、程序规范、要求严格,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监督机制,全校的招生工作有章可循,监督到位,实现招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按章招生、不断丰富 “阳光工程”内涵。学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实施“阳光招生”的要求,于2005年制定了《南京林业大学关于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方案》,在招生录取中坚持做到“六公开,六不准”,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始终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及学校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做到“招生讲原则,处处是政策”,公平竞争、择优录取,不断丰富“阳光工程”的内涵。

1进一步增强招生录取过程中的透明度,最大限度满足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知情权。《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我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精神,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的原则,每年度都制定详细的《招生章程》,如实介绍学校办学性质、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奖贷助学金等政策。《招生章程》在向教育部上报的同时,面向社会公布,接受招生管理部门、社会和考生的监督,也为解决考生与高校、教育部门的纠纷提供依据。为了更加及时、广泛、准确地向考生和家长公开招生信息,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学校本科招生网的建设,增加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信息公布的程序,做到凡是没有密级要求的信息都要公开,凡是考生关心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公布,以最大限度地增加考试、录取等工作的透明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最低录取线、考生录取专业等考生最为关心的信息,一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立即在网上公布,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知情权。

2)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和家长对信息的判断能力,鼓励考生和家长积极参与“阳光工程”。每年都在江苏教育电视台做招生咨询直播,安排招生工作人员到扬子晚报、现代快报等媒体做咨询热线专访,向全国8000多所中学寄送我校的宣传资料,对考生、家长关注的热点、难点政策及时讲解,对我校的综合实力、办学特色、专业设置大力宣传;填报志愿期间,专门开通四条热线接受考生、家长的电话咨询;通过阳光高考网、中国教育网、江苏招生考试网及各省招生网站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咨询活动,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建立在线咨询;组织20多支招生宣传小分队,赴江苏各地级市及部分重点中学参加现场招生咨询会,免费赠阅我校招生简章,对考生及家长进行面对面的指导与宣传;与江苏省星级中学签定《南京林业大学生源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进一步加强我校与中学的交流与合作,增强招生宣传透明度,共同选拔和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

3)高度重视信访接待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的招生环境。每年招生录取期间,学校都成立招生信访联络组,负责考生及家长来访和电话咨询。平均每天接待来访考生、家长都在30个以上,咨询电话更是不计其数。信访联络组热诚服务、解疑释难、坚持原则,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维护了招生录取工作的和谐、平安。针对征集志愿时考生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醒考生抓住本批次最后一次机会,注意慎重填报院校服从,尽可能填报专业服从;在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对各批次录取情况进行深度分析等等,既使来访者认识到招生录取政策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又以多种形式反复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防止招生诈骗。通过这些措施,使考生和家长准确掌握了招生政策的实质,拓宽了“阳光工程”的广度,延伸了“阳光工程”的深度,丰富了“阳光工程”的内涵。

3、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学校成立纪委、监察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信访电话,负责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全程监督、纪检监察和信访接待工作。纪委、监察部门领导参与招生政策的制定及年度招生章程的审核、艺术专业考试考务、评卷、核分、登分、划线等全过程,远程网上录取实行多层次审核制度,即录取结果上载之前,由招办主任、纪检监察人员同时审核,再由对方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从组织、机构、机制上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每年4月份招生政策公布时,学校都要同时公布招生监督、咨询电话和邮箱。录取工作开始之前,学校都要邀请新闻媒体集体采访招生录取现场。各批次录取一经结束,学校都要向全社会通报每一个批次的录取情况,使整个招生录取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以上措施的实施,使得我校招生工作更加公正、公开和透明。多年来,我校招生工作从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无违纪舞弊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未收到任何群众来信和不良反映。200684日教育部招生督察组和省教育厅联合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听取了我校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汇报并进行检查后,教育部监察局来局长和省教育厅祭厅长均对我校招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赞扬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谨细致和公平公正,真正实现了“阳光工程”。

二、规范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提高特殊类型招生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1、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规范管理。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校考须在拟设考点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考试点范围内进行,并接受当地省级招办的指导、监督。为切实做好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我校从完善制度、全程监督、严肃考纪、规范录取等方面,加强艺术专业考试规范管理。

1)科学合理制订艺术类专业考试办法和评判标准,增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判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每年11月份,学校专门召开招生委员会会议,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对艺术类招生的政策和规定,总结本年度艺术类招生工作,提出下一年度艺术类招生工作目标和任务。招生办会同有关学院和部门专门制定《南京林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南京林业大学艺术专业考试考务细则》,并报上级部门审核。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尤其对命题、考试、阅卷、核分、登分等重要环节加大全程监督力度,确保万无一失。命题专家组成员采取校内和校外结合的方式,从省教育考试院艺术类命题专家库中确定名单,并严格保密。命题一经确定,即列入国家级机密,采取相关保密措施。阅卷严格按照专家试评、制定评判标准、分档初评、集体打分、加权得出最后成绩、抽样检查、核分、登分程序进行,阅卷过程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牵头成立仲裁组,对可疑考卷由仲裁组一次裁决,对所有单科得分80分以上的试卷由仲裁组重新审核。阅卷老师的选拔按照专业强、师德好、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艺术类考试的原则,并采取不事先通知、不明确阅卷科目、禁止打听阅卷省份、所有省份试卷打乱混评、阅卷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等方式,在制度上杜绝“关系分”、“人情分”现象的发生。所有艺术类试卷保留4年以上,做到有疑问可随时调阅,以备考生和家长的查询。

2)严格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都是在当地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随着我校办学实力的不断提高,每年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不断增加,给组织工作带来了难度。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制,选派优秀考务人员。认真实行“考点组长责任制”,选拔有责任心、有经验的考务人员组织考务工作,并进行系统的考务培训;二是加强与当地考点的协调与沟通,自觉接受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的指导和监督;三是严格报名手续,禁止证件不全者参考,禁止跨省考试,认真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身份确认,对违纪考生坚决查处,严肃考风考纪;四是采取一切措施,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由于措施得当,几年来,我校未发生一起考务人员违纪事件。

3)认真做好艺术类计划管理,严格按招生政策完成艺术类录取工作。一是按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书发放数量控制在招生计划的4倍左右,各省专业合格线由招生委员会根据发证比例和各省考试成绩综合研究划定;二是科学制定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和录取计划,录取中严格按照录取原则和计划执行;三是做好艺术类专业复试工作,从2006年开始,我校增加了艺术类专业新生进校后统一进行专业复试,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质量,实现了艺术类招生各环节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将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做成让考生、家长放心的“阳光工程”。

2、努力繁荣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做好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为促进我校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群众性文艺水平,近几年,我校开始招收艺术特长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思想素质好、成绩优良,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法等特长的江苏省籍考生。在吸取同类院校艺术特长生招生经验的基础上,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南京林业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办法中明确我校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成绩承认南京大学等南京五所部属高校专项测试成绩,不单独进行专项测试。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确定为: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普通类本科院校的最低要求,选测科目达到校相关专业要求,特征分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专项测试达优秀等级,经省考试院投档,我校保证给予录取;(2)专项测试达合格等级,经省考试院投档,我校在同批次校投档线下20分以内给予优先录取;(3)对于专业测试水平达优秀等级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合格等级考生在前三个专业志愿中满足。所有拟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须填写《南京林业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招办汇总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我校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了一大批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报考我校,每年我校都能录取到优秀的艺术特长生,为繁荣校园文化生活输送了新鲜血液。

3、按照政策规范使用选择性计划。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政策,高校可按规定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每年招生录取工作开始前,学校招生委员会都要专门研究有关选择性招生的使用原则,学校常委会审批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选择性招生计划的使用都由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严格招生计划编制与执行,积极维护考生利益,努力维护良好的办学声誉

1、科学编制、认真执行招生计划。我校始终坚持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编制招生计划。按照前瞻性、适应性和灵活性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进行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一是从国家建设大局出发,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如中央提出加快西部开发战略后,我校加大了为西部地区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力度,招生计划有重点地向西部地区倾斜,并坚持为新疆独山子石化公司、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定向培养紧缺人才;按照中央提出的支援中、西部教育落后省份精神,我校增加了对安徽、河南等六省的协作计划;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以来,我们时刻关注市场就业形势,有针对性地增加就业前景好的专业计划,加快为国家培养急需人才。二是从学校学科建设出发,努力扶持传统优势专业。由于我校办学类型属于农林院校,一些传统优势专业并不为广大考生所了解,造成部分传统优势专业一志愿报考率偏低。我们站在国家战略发展的高度,在招生计划上积极扶持这些专业,一些传统优势专业招生计划逐年增加。三是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来源计划管理办法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所有计划调整,征得主管部门和计划调入、调出省级招办同意后,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实施,从未突破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

2、规范统一录取规则,积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在所有省份录取均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院校志愿清、专业安排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即使在同分情况下也按照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同分情况下按照语、数、外三门总分高者优先。2008年,江苏省实行“08高考方案”,同分条件下排名更加复杂,招生办反复分析,制定了江苏省同分条件下的录取原则,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批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即: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进档考生将按照先分数(投档分)后等级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艺术类则按照若综合分数(专业总分 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总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充分维护了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了高考录取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最大限度保护考生利益,努力维护学校良好的办学声誉。为了最大限度降低考生被退档风险,近几年我校录取调档比例基本控制在11.05的范围内,对生源大省如江苏本一批次,我们基本能做到只要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就不退挡。同时,在各省每批次正式投档前,我们还根据当地的预投档结果,积极与省级招办沟通协商,尽可能减少退档考生的数量。即使有专业不服从调剂的预退档考生,我们也会不厌其烦,和每个考生、家长进行电话沟通,全面介绍我校的办学优势和专业特点,再次征求考生的意见,尽可能将考生调剂到满意的专业,每年都会挽回一批预退档考生。从实际录取情况看,我们的这些做法,得到了广大考生的理解和支持,也受到了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高度赞誉。每年都会有很多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来函来电希望我校在该省(自治区)增加招生计划,2009年,安徽、内蒙古等省、自治区还专门发来了感谢信,对我校一如既往在该地区招生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四、加强对各类招生人员的教育管理,用规章制度约束招生行为,努力营造“和谐”的招生环境

招生队伍建设关系到招生“阳光工程”能否顺利实行,是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保证。几年来,我校始终把招生队伍的教育管理当成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长抓不懈,坚持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业务素质与工作纪律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别学习相结合,使广大招生人员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履行招生管理岗位职责的能力。

1、用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教育,进一步强化各类招生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校始终把招生纪律教育列为法律法规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的纪检检察形势教育中,都要列举近几年发生在高校中的招生违纪违规事件,教育广大招生人员以对社会、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遵守纪律,严密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廉洁自律,积极维护招生工作信誉和形象。

2、用招生政策进行教育,不断增强各类招生人员的政策意识。每年都组织召开招生工作宣传会,对当年招生政策进行详细讲解,使广大招生人员充分理解招生政策内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本着对学校、考生及家长负责的态度,如实宣传我校的办学内涵和办学特色,认真回答考生、家长的咨询,耐心细致地宣传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招生管理部门经常组织招生政策的学习和讨论,针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广泛研究,深入分析,为学校提供科学合理的招生方案。录取期间,教育招生工作人员不违反国家有关招生政策,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重申任何部门和领导禁止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3、用岗位职责进行教育,努力提高各类招生人员的招生工作水平。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制定了《南京林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暂行规定》、《南京林业大学艺术专业考试考务细则》,明确了艺术类招生考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南京林业大学网上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对各类招生录取人员工作程序进行了详细规范,把招生录取工作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教育招生宣传人员把维护招生信誉作为宣传工作的准则,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招生工作的政策、办法和有关纪律,坚决禁止虚假宣传。

 



《南林廉政》第7期.doc (9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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