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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的信息保障机制构建

更新时间:2014-02-21点击次数:字号:T|T

 陈相雨 姜俊玲

内容摘要在特殊性较为明显的中国,大力推进党内民主监督是一种代价最小、收益最高的合理选择。高等学校在当代中国具有特殊的地λ和作用,在高校率先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强烈的紧迫性。在促进高校党内民主监督效用提高的众多措施和途径中,构建信息保障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其它措施和途径得以推进的先决条件,同时也是高校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的发力点。高等学校可以从信息公开机制、信息表达和反馈机制、意见信息博弈机制等三个方面,构建信息保障机制,继而促进高校党内民主监督效用的提高。

关键词高等学校;党内民主监督;信息保障

 

近年来,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成为党和政府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重大课题,而“党内民主”被视为中国渐进式政治体制改革的合理·径,也是代价最小、收益最大,并能得到多方认同的改革方案。“党内民主监督”作为“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不但是“党内民主”的坚强保证,更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方向。因此,提高党内民主的监督效用,对于建设高水平的“党内民主”,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高校党员具有整体素质高、民主意识强、参政能力突出等特点,具备率先推进和强化党内民主监督效用的先决条件。有鉴于此,提高高校党内民主监督效用甚为必要。近年来,高校腐败窝案跌出,例如20124月爆发的长春大学原副校长门树廷受贿939万元的案件[i],令社会各界震惊,这也使得高校民主监督、特别是党内民主监督问题变得更加突出。

党内民主监督,是指在党内生活中,党员之间、党员和组织之间、组织和组织之间,依照党规国法所进行的一种互相监督的活动,其重点在于对掌权者权力行为的制约和督促。信息保障机制,旨在为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而系统建立的有关权力运行的信息公开、反馈、表达和博弈的制度体系。

一、高校率先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的必要性

高等学校是我国社会各项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高等学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不但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高级人才,而且在科技发展、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然而,近年来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高校党内民主监督越来越难以适应这一最新发展要求,出现了权力乱用、滥用、甚至权力腐败的诸种现象。有专家认为“总的来看,高等院校职务犯罪现象呈现数量上升、范Χ扩大的趋势,高校已成为腐败犯罪新的高发区”。[ii]

最为明显的案例就是,拥有百年历史的武汉大学20099月的腐败案:该校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巨额受贿而被捕。有人称陈绍方等为武大有史以来最大蛀虫。而上述案例并非孤案。近年来高校官员落马事件频发,同济大学原副校长吴世明因受贿罪被判刑十年、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被控受贿160多万;而湖北近年已有五六所大学的主管官员因腐败落马,包括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等;陕西近三年已查处80多宗大学经济案,倒下7名厅级校官。尽管这些腐败的高校官员得到了应有的查处,但是却给国家、高校以及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负面影响。倘若高校民主气氛活跃、民主监督有力,特别是高校党内民主监督能够焕发生机,而不至于高校的财权、人权、事权集中于领导人一身,此类腐败案件就可能得到很好的预防。

在一定意义上,由于党内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导致党的领导干部出现腐败现象,并非高等学校所独有,但是,高等学校具有特殊的地λ和作用,因此,高校率先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言之,大致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其一,高等学校是学术生产、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的重要机构。现代大学的最基本功能大致有三:⑴学术生产;⑵培养人才;⑶社会服务。因而,现代大学具有极强的公共属性。即便是西方私立大学,它们的存在也是以公共价值为自身追求的。如何保证高等学校能够履行上述三种功能,继而促进社会进步,则必须依赖各种民主监督制度和机制。如果û有很好的监督机制,学术生产无法独立,人才培养将会偏离正常轨道,社会服务也很难彰显公共价值。特别是一些性质恶劣的腐败案件,直接的负面影响在于损害了大学的形象和社会道德教化作用的发挥,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其在形成过程中已经造成了各种不良影响,而这种影响则是深远和无法挽回的。

其二,处在功利主义社会中的高等学校面临比以往更多的利益诱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国策,给中国带来巨大的改变,使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创造了令世界瞩目的经济奇迹,这一点是值得肯定和坚持的。但是,当所有的人都在“向钱看”的时候,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就是“功利主义”、“拜金主义”大行其道。一向以 “象牙塔”著称的高等学校,深处此种社会环境难免会受到影响。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高校招生和基建规模不断扩大,经费来源多元化,加之其自主决策权扩大、更广泛地参与市场经济等因素,高校的经费,虽然δ到达我国教育法所规定的所占GDP的比重,但比以前却是有所增加。尽管高等学校总体上仍然δ摘掉“清水衙门”的ñ子,但是毕竟在经费上相对以往有了增长,与之相对的却是民主监督机制却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要求。在这种情况之下,高等学校主管财权、人权、事权的领导,就面临比以往更多的诱惑。

其三,高校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具有实验性和示范性。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党内民主监督工作,改革以来我党不断出台完善《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又着重强调党内监督问题。[iii]中共十八大之后,新任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就对反腐问题备加重视,并发出“腐败不除、亡党亡国”的警讯。[iv]党的最高领导人的决心和态度,以及不断完善的制度建设,都为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提供了政治和制度保障。但是,正如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所言:“我们希望润物细无声,不大搞动静”。[v]因为党内民主改革,如果步子过大、过快,就会从“极左”走向“极右”,重演前苏联解体的悲剧。高等学校是属于比较“软”的领域,具有相对成熟的条件,从高校率先进行民主改革,特别是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可以最大程度的规避因改革而带来的风险。在这个意义上,高校率先提高民主监督的效用,对全党而言具有实验性。同时,也可以带动人民民主监督的发展,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二、构建信息保障机制是高校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的发力点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知道高校率先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党内民主监督几乎贯穿于党内民主的各个方面。那ô,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有效推进党内民主监督的工作。在这方面,不仅中国共产党做了很多扎实有效的工作,而且国内很多高校也在党委领导之下,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不少理论研究者,也从党代表大会常任制[vi]、党代表监督制度[vii]、提升纪委的独立性[viii]、从修缮制度上确保党员权利[ix]、党内民主公开[x]等方面,试图对此问题作出有力的解答。应该说,不管是各级党委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的各种努力,还是理论工作者所提出的策略建议,都具有重要的价值,有的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取得很不错的效应。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几乎所有的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的努力和尝试,都必须有完善的信息机制予以保障,否则,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只能是一句空谈。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构建信息保障机制,是高校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的发力点。

具体而言,大致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党内民主监督的基本前提是满足普通党员的知情权。普通党员是中共共产党的组成主体,那些由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两委”委员,他们的权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广大党员的权利让渡所生成。为了避免“选举时是主人、选举后是奴隶”的现象,对身负重权的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有效的民主监督,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对党的领导干部一切关乎党的利益的信息必须及时通报,否则,民主监督的效力就很难达到。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倘若普通党员缺乏必要的知情权,党的领导干部就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大搞“密室政治”,党内民主监督自然是无从谈起。

其二,信息保障机制可以促进党员参与权、表达权、选举权等其他权利的实现。长期以来,我们的党内生活存在“重责任、轻权利”的弊端,对普通党员的责任要求过多,而对他们的权利满足程度不高,以致广大党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受到抑制。而党内民主监督,一方面表现为对党的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而在另一方面,则是对普通党员各项权利的满足,特别是他们的参与权、表达权和选举权。这是一ö硬币的两面。显然,在这个意义上,信息保障机制的构建,不单是满足他们的知情权,而是可以有效促进其参与权、表达权、选举权的充分实现。试想,如果缺乏必要的信息保障,广大党员如何参与党的各项生活,党内民主监督也自然不可能。

其三,信息保障机制可以对掌权者形成民主监督威慑。几乎所有的腐败都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的,而信息公开则是最为有效的防腐剂。在党内生活中,对于涉及党的利益各项事务都能最大程度的公开,不留信息死角,权力完全是在阳光下运行,而这对于掌权者而言,腐败的空间和余地已经十分狭小,因为,掌权者任何行为都在广大党员的“聚光灯”下,而这在无形之中对党的领导干部就形成了民主监督威慑,使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信息保障机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党的领导干部在权力运行中的“信息不对称”,使更多的党员能够参与到民主监督中来,将“自上而下的民主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相结合,而这最为直接的影响就是民主监督的主体开始多元化,普通党员成为民主监督的主力军,最终形成党内民主监督处处有、时时有的良好氛Χ,以此方能对党的领导干部产生威慑作用。由此产生预防腐败的效果是相当巨大的。

此外,由于我国2008年就开始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必须公开,几乎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共识。在这种情况下,以构建信息保障机制,提高高校党内民主监督效用,相对于其他方式,所面临的现实阻力和困难也相对较小,且具有极强的可行性。因此,通过上述分析,高校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应从信息保障机制的建构开始发力。

三、高校构建信息保障机制的基本途径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内民主监督的效用,高等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应着力构建信息保障机制。那ô,信息保障机制应如何构建?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分析。

其一,着力构建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信息公开机制是信息保障机制构建中最为基础性的环节,倘若在这一部分工作做的不够扎实,保障党内民主监督效用提高的信息机制必然在效果上大打折扣。因此,从此方面而言,信息公开机制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应在制度层面规定党内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和渠道。具体言之就是,原则上规定党的领导干部和党的职能部门,都是信息公开的主体,负有信息公开不可推卸的职责;凡是涉及党的利益的事务,都必须及时向所有党员通报,不得有所隐瞒;在公开渠道上,可以选择文件、会议、公告栏、局域网各种有效的ý介,特别是利用新ý体进行信息发布,并要做到及时准确。只有构建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长期存在于我党的“密室政治”,才能逐渐演变为“透明政治”,党内民主监督的效用才有可能得到实质性的提高。

其二,着力构建和完善信息表达和反馈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只是满足了普通党员对重要议题的知情,而他们要将自己的意见与看法发表出来,必须借助于有效的表达和反馈机制,否则,党内民主监督无法实现。在这方面,笔者认为,应在三个方面开展工作:⑴完善表达与反馈的途径和通道。应该讲这些年高校党委的努力取得不错的成绩,但是我们也看到并不是ÿ一个党员都有表达和反馈的机会,事实上一些真实的声音,并不能有效表达和反馈。⑵致力于消除影响表达和反馈的阻碍因素。在不少情况下,表达和反馈的途径有了,但是仍然û有积极的表达和反馈。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消除这些影响和阻碍因素。⑶积极对普通党员的表达和反馈意见作出回应、甚至是妥协。上级部门的积极回应,从某种意义上,有利于保持普通党员表达和反馈的积极性,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上级部门作出的回应只是一种解释,或者说是一种软性支配,并不能对很多合理要求作出妥协。事实上,这会导致广大党员对信息表达和反馈机制所持信任度的逐渐流失。

其三,着力构建意见信息的互动博弈机制。之所以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是因为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不但容易腐败,还会容易导致决策错误。在党内创造民主监督的氛Χ和机制,事实上就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和判断。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少数人”的专断会犯错误,而“多数人”看似公允的选择和判断同样也会犯错误。质言之,在很多情况下,多数人投票做出的决策也并δ是最好的。为了避免党内民主监督出现“误伤“,或不科学之处,应当在监督主体和客体之间建立一种意见信息的互动博弈机制。通过多种层面的互动博弈,既能彰显普通党员的主体地λ,又能使民主监督科学有效,不至于出现“误伤”,或曰“集体的暴政”。笔者认为,应在三个方面展开工作:⑴建构意见信息博弈的平台。也就是说,为主客双方的意见博弈提供合适的平台,并努力使之制度化;⑵构建意见博弈的弱者身份保护框架。由于普通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在身份上有强弱之分,如果不能对弱者身份提供必要的保护,意见博弈只能成为党的领导干部的一场“政治秀”;⑶建构意见信息博弈的仲裁框架。虽然主客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很少出现,甚至可以说在当代中国一般不大可能出现,但是,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和安排,必然要考虑在主客双方存在较大分歧之时,应该以什ô样的方式来结束这场博弈,并使党的利益最大化。

上述三个方面,虽然均为信息保障机制的基本途径,但是它们之间并非并列关系,而是层层递进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三种途径的提出与现实环境相比,也只是马克斯・Τ伯意义上的理想类型,在实际运作中,难免会遭遇到各种阻碍和困难,而这也正是我们下面要讨论的问题。

四、高校构建信息保障机制的困难及其原因

 

随着当代中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彰显平等、废除特权的民主化进程逐渐加快。但是,我们也看到,促进平等、保障平等、削弱特权的各种监督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也遭遇各种挑战和困难。曾经有官员表示:“我欢迎各种监督,但是千万别在我的地盘搞”。其实,也就是说对于党的领导干部而言,知道监督是个好东西,但是对特权又十分的迷恋。著名思想家梁漱溟先生一语道破其中玄机,他说:“中国人个个是奴隶,又个个是皇帝”。[xi]因此,对于习惯特权的党的领导干部而言,使他们完全接受并努力推进以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的信息保障机制,其实是非常不容易的。归结而言,所面临的困难,大致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其一,高校构建信息保障机制的内在动力不够强劲。以构建信息保障机制为发力点和抓手,促进和提高高校党内民主监督的效用,其本质上是限制和制约党内领导干部的权力过大、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发生。尽管此举体现着民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最新要求,但是,对于掌权者而言,却是不容易接受的。究其原因在于,不少掌权者已经成为既得利益者,对于他们而言,构建促进民主监督效用提高的信息保障机制,在某种程度上,就意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甚至在特定情况下,还会使极少数掌权者变得更加疯狂。因此,从这个层面而言,构建信息保障机制的内在动力是不够强劲的。

其二,对在高校信息保障机制运行效力存在思想顾虑和担忧。虽然,党的领导干部对构建信息保障机制的总体效果,大都持积极的态度,但是,对于其实际运行效力,却存在思想顾虑。主要表现在,信息保障机制促进党内民主监督效用的提高,但是其负面影响在于,限制权力的运行效率,使得党的决策生产陷于不停的争论与争吵之中,有悖我党一贯奉行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基本原则。应该说,这些年,不管是各级政府部门,还是高等学校,奉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的确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很多党的领导干部,将“集中力量办大事”,等同于“权力集中、独断专行”。倘若如此,那集中力量办的“大事”,也极有可能是“错事”。

其三,高校构建信息保障机制的文化阻力。改革以来,我国公民社会和公民文化都有了明显的成长,特权文化、腐败文化在很多领域都受到了限制和约束。但是,我国公民社会和公民文化是初级的,还不够成熟,特权文化、腐败文化在某些领域还比较明显。高等学校在近年来的发展中,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政治化和官僚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学术资源的分配逐渐偏离自身规则,而是越来越倾向于按照权力逻辑进行分配。本来与特权文化、腐败文化格格不入的大学文化和大学自治精神开始遭到侵蚀,以致高等学校成为特权文化和腐败文化新的滋生地。处于此种文化环境中高等学校,构建信息保障机制,自然面临很大的阻力。

五、结语

当代中国正在经历一场伟大的民主转型,这是历史的选择,是任何力量都不能阻挡的。但是,中国社会毕竟具有特殊的国情,对于世界民主潮流的消化和吸收,具有自己的特殊过程。我们既不能以特殊国情为借口,拒绝民主潮流,也不能以民主潮流为旗号,轻视和忽视中国社会的具体条件。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是中国民主转型过程中最为实用和保险的做法,也是为社会各界所公认的代价最小、收益最大的合理选择。高等学校在中国社会中具有特殊的地λ和作用,具有率先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的成熟条件以及现实必要性。

在促进高校党内民主监督效用提高的众多措施和途径中,构建信息保障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其他措施和途径得以推进的先决条件,同时也是高校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效用的发力点。高等学校可以从信息公开机制、信息表达和反馈机制、意见信息博弈机制等三个方面,构建信息保障机制,继而促进高校党内民主监督效用的提高。需要注意的是,在当代中国语境中,高校构建信息保障机制,面临内在动力不足、存在思想顾虑以及文化阻力等多个方面困难。而化解困难的方法,不单在于制度的设计和强行推进,更在于策略选择的恰到好处。

 



[i]王培莲:《高校腐败又发窝案,财务公开鲜有动静》,《中国青年报 》, 20120418

[ii]杜晓:《高校已成为腐败犯罪新高发区,官僚机构急剧膨胀》,《法制日报》,201055

[iii]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071025

[iv] 参见《习总书记上任两谈反腐昭示反腐决心》,http://cpc.people.com.cn/pinglun/n/2012/1123/c241220-19674335.html

[v] 王岐山:希望大家看一下<旧制度与大革命>》http://news.sina.com.cn/c/sd/2012-12-10/121425774100.shtml

[vi] 万汉峰、韩美群:《论列宁晚年党内监督思想与我国党内民主制度的创新》,《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

[vii] 何峻:《发展基层党内民主的实践创新及其启示》,《理论探讨》,2010年第3期。

[viii] 曾长秋、邓验:《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径探》,《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年第3期。

[ix] 苗伟东:《完善党员权利保障机制问题探讨》,《理论导刊》,2010年第10期。

[x] 李洪河、王晶:《执政时期的党内民主公开问题论纲》,《东北师大学报》,2006年第5期。

[xi] 参见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版,第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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