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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廉洁教育与高校公民教育的文化同构性研究

更新时间:2012-12-12点击次数:字号:T|T

何菁   黄平

(南京林业大学,江苏  南京  210037

 

  本文首先探讨了当前公民教育视域下的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现状与困境,指出在公民教育中要重视廉洁教育的社会化程度和质量的提高,特别要顺应廉洁教育社会化的趋势,形成廉洁教育与公民教育的文化同构,从而实现大学生廉洁教育的整体功能。其次,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教育对象代际特征、教育的实践方式和现实境遇四个方面对二者进行文化耦合分析。第三,探索了基于“慎独”的传统视角下的文化同构,论证了基于“慎独”的大学生道德人格的养成即是大学生在公民道德品质和廉洁思想意识方面的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锻炼、自我培养的过程。

关键词大学生  廉洁教育  公民教育  文化同构  慎独

 

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既是我国高等教育贯彻党的廉政建设方针、培养合格廉政建设主体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我国公民社会的现代转型、加强高校公民教育的迫切要求。大学生廉洁教育不是纯粹课业式的知识教育,它不仅需要结合人类社会和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历程,增强大学生对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认同,还要借鉴传统文化载体在公民教育中的经验,在引导大学生创造廉政文化生活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的导向、批判、规范功能,消解他们对腐败现象的疑惑、悲观、排斥情绪,从而树立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决心和恒心。廉洁教育的核心目的就是改变大众关于腐败和廉洁的价值观,也就是要增进廉洁文化而贬斥腐败文化,或者说要形成一种有利于廉洁或反腐败的文化。研究和分析大学生廉洁教育与高校公民教育的文化耦合因素,形成二者文化同构性思维,是实现大学生廉洁教育进课堂、进头脑、进社会的重要条件。

一、公民教育视域下的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现状与困境

造就理性、自律的公民是一个国家迈向公民社会的前提条件,只有合格的公民,才能建设合格的公民社会。在现代性进程中的中国,当代大学生作为公民中具备较高文化素养的特殊群体,承载着国家的希望;高校公民教育的主要目标,即是引导学生透过对自己与他人以及自己与社会的关系来认识个体与公共的关系,认识到自己不可能脱离他人或社会而活着(权利),而且社会的运转有赖于每一个个体的参与(义务)。因此,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不仅是要把他们培养成为修身自律、人格健全的和谐社会的建设者,更是要把他们造就成为既个性自由、人格独立,又能够自我选择、自我负责、诚信慎独的现代社会的公民。

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的国民处于集体主义的话语体系当中,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担当“公民教育”使命的思想品德等课程以政治性的阶级意识、摒弃个人利益的集体主义作为主要内容,“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舍小家,为大家”等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前提是政治性的阶级情操。在这种“公民教育”的熏陶中,在学生所积累起来的“公民(人民)意识”中,“当家作主人”或“做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主要表现就是将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共产主义或集体主义事业中去。这个时期,廉洁作为中国传统的道德基本规范,与公民教育一起淹没在集体主义的语体形式中。及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社会从“以阶级斗争为纲”中走了出来,在逐步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之后,整个中国社会迅速建立起了市场经济体制,融入到世界大市场中。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和信息全球化带来的西方文化的价值渗透,中国社会不断被利益浪潮侵蚀。于是,廉洁不再仅仅是对从政者和管理者的一种道德规范和政治要求,廉洁教育更成为培养大学生法律和道德自律能力的必要过程,是一种具有前瞻性的、规范大学生今后职业操守和公民行为的教育实践活动。

大学生思想活跃,善于思考,乐于接受新鲜事物,但同时由于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尚未成熟,加之涉世未深,是非判断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弱,因而防腐蚀能力较差。在西方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的冲击下,又往往不能经受考验、抵御诱惑,更容易因为西方某些消极腐朽的思想观念和侵害公众利益的腐败现象的影响而改变世界观和价值观。特别是在处于社会转型的今天,大学生的理想追求趋于现实化,在父母期望、就业创业、贫富差距的多重压力的困扰下,一些大学生毕业后不久即被社会现实的负面因素同化,对一些不良诱惑和阴暗面缺乏抵抗力和免疫力,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不自知、不自觉,这映衬出高校廉洁教育的缺失;逾期还贷、恶意欠款、考试作弊、甘当枪手等不正之风在大学中还有蔓延趋势,而校园的“贿选”更是引出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刻不容缓。

有调查显示,现阶段,高校廉洁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集中学习22.5%、报告讲座37.8%[1],“64.6%[2]的学生认为廉洁教育工作流于形式,只有不足十分之一的学生会去主动浏览学校的廉洁教育(或纪检监察)的网页;“40.8%[3]的学生并不知道学校最近一次的廉洁教育活动的时间,高校一年内专题开展的廉洁教育活动只有12次,“45.9%[4]的学生认为高校近年来廉洁教育取得的成效一般,“44.1%[5]的学生认为当前的廉洁教育的内容不太贴近实际。这也反映了当前我国高校进行公民教育和廉洁教育活动往往还在服从于行政部门的工作需要,更多地注重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课没有从公民身份的角度,而是更多地从国家的角度和整体社会的角度对大学生进行强制说教,大学生只在理论上被动地感知政治与国家的发展,被动地理解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意义和举措;没有更多的参与机会和参与热情,只顾个人自身发展,缺乏对公共领域与公共利益的关注,从而对廉洁教育产生冷漠感与距离感,甚至产生排斥感。

可见,大学生廉洁素质的养成和提高不能依赖单一的课堂学习或报告讲座,在公民教育中要重视廉洁教育的社会化程度和质量的提高,特别要顺应廉洁教育社会化的趋势,形成廉洁教育与公民教育的文化同构,从而实现大学生廉洁教育的整体功能。

二、大学生廉洁教育与高校公民教育的文化耦合分析

耦合系物理概念,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体系以及两种运动形式之间,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以至联合起来的现象。两个相互耦合的运动形式由于具有彼此耦合的因素,最终形成统一的体系,这即是同构的过程。大学生廉洁教育与高校公民教育之间存在多种文化耦合要素,随着两种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必然形成彼此影响和互相联合的文化同构趋势。

首先,从广义上来讲,二者具有共同的价值理想,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也是现代性公民社会追求的价值目标。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关键在教育,教育“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6],高等教育的任务就是要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需要的人才,无论是廉洁教育还是公民教育,都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价值旨归。从操作层面上来讲,大学生廉洁教育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路径之一,其教育目标涉及到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而现代性中国公民社会视角下的小康社会的教育实践活动,必然是与之相适应的、与廉洁教育价值指向趋同的公民教育,只有践行这样的思想,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其次,从狭义上来讲,二者具有相同的教育对象代际特征。大学生廉洁教育和高校公民教育的教育对象主体是青年大学生,他们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未来主力军,是推进公民社会发展进程的新生力量,也是高层次人才和国家党政干部的重要来源。在经济全球化与公民社会现代性推进的时代背景下,多元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冲突以及现实中各种利益的博弈与观念的交锋,为大学生树立社会理想信念提供了现实的物质、文化、思想基础。随着公民社会建设的深入进行,大学生的民主、法制意识日益增强,理性、有序的制度化参与成为多数大学生的自觉选择。然而,由于社会的开放性、多质性不断凸显,个体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显著增强,大学生群体的政治态度、价值标准、行为方式等也表现出多元性和不确定性。一方面,腐败是大学生热切关注的社会问题,他们能够普遍认识到腐败行为的各种表现和危害。但另一方面,大学生对于腐败现象又有着极端情绪化的心理倾向,存在政治价值取向功利化、政治认同模糊化、政治参与冷漠化等问题。这样典型的代际特征既是大学生廉洁教育与高校公民教育耦合的主体条件,也是针对大学生群体和个体的社会经验、心理结构等实际状况开展廉洁教育和公民教育的出发点。

第三,在教育实践的理念上,二者具有共同的实践方式,那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作为一种价值观,也是一种方法论,“它所追求的是坚持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的辩证统一”[7]。“以人为本”作为现代大学精神的精髓和教育哲学观,其基本要求就是把培养社会所要求的、具有全面综合素质的“人”放在一切教育活动的中心;要求教育要从大学生的实际需要出发,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善于培养和保护学生的独立人格,发展他们的个性,通过多种渠道把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最终落实到大学生的行为实践中去;变“社会要我这样做”为“我要这样做”,并在此基础上,转化为“我已经(正在)这样做”。以人为本,是大学生廉洁教育与高校公民教育的基础和落脚点,也是二者共同的实践方式。这内涵着,二者都是为生活作准备的教育。廉洁教育与公民教育都必须建立教育与生活、学校与社会的联系,重视教育的实用性,确立生活本位、能力本位的价值,围绕青年大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进行民主的教育、活的教育和有用的教育。

第四,从教育的现实性与紧迫性来讲,二者具有相通的现实境遇。高校是现代化人才培育和现代性公民素质养成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场所,因此,大学生廉洁教育和高校公民教育面临着相同的时代条件和环境特征。近年来,随着公民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高校公民教育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大学生主流群体的思想积极、健康、向上,关心国家发展和社会热点问题,公民素质进一步提升。但是,伴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在大量西方文化思潮、错误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冲击下,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廉洁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甚至道德人格分裂等问题。社会上的某些腐败现象是一种漠视正义与民主的病态精神的渗透,腐败的侵蚀必然带来大学生社会信仰的迷失和价值理想的偏离。可以说,社会的腐败问题不仅彰显出高校公民教育的问题意识和紧迫感,而加强廉洁教育又可进一步促进大学生的主体意识、民主公平意识和国家责任观念。所以,我们必须正视二者相通的客观境遇的存在,扎实有效地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为他们提前接种“反腐疫苗”,这也是进一步提高高校公民教育的实际效果的有效手段。

三、文化同构:基于“慎独”的传统文化视角

今天的中国正在努力建设和谐、发展、公平正义的公民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必须根据自己文化的源头活水,发挥民族的、传统的优势。我们对当代大学生进行行之有效的廉洁教育和公民教育,必须在思维、内容、方式等各方面结合民族和传统的精神元素,建立起具有超越性的文化同构机制,将传统文化进行现代性转换。培养公民良好的道德人格,从人的内在价值层面塑造其优良的德性意识,是高校公民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以德润身,亦是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实践旨归。因此,诚意慎独,成为有效的公民道德教育和廉洁教育的内化途径。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拚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肝肺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8]因为“诚于中”者,必定“形于外”,人心里有什么样的实际德性,就必然会有什么样的外在的言行表现。“外”掩饰不了“中”,“中”是抓好高校公民教育和大学生廉洁教育的根本。“慎独”作为儒学伦理的重要修身内容,是指道德主体在个人独处时,能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审慎地对待自己的言行,以避免违背道德准则的欲念和行为发生,从而达到内外兼修的理想境界。它要求一个具有理性自觉的人就是在别人眼睛看不到的地方,也是怀着诚念之心谨慎检点;就是在别人耳朵听不到的地方,也是怀着敬畏之情加以注意;即使在独处的时候,也会十分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逾越社会规范和伦理规约。慎独之德,不仅表现为对于隐性行为、人所不知行为的注重,更要注重隐性行为的目的,即有效地实现对于所有行为的自我约束。控制隐性行为的难度大于控制显性行为,既然一个人在无外部压力的场合中也能凭借其“润身之德”而达到对于行为的自我控制,那么,在有外部压力的情况下,当然就更易于实现对自身行为的控制。

在廉洁教育和公民教育的文化同构视域下,基于“慎独”的大学生道德人格的养成即是大学生在公民道德品质和廉洁思想意识方面的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锻炼、自我培养的过程。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代,慎独以其独特的修养方式,既塑造大学生的公民道德人格,亦提升他们的廉洁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其一,慎独养成了大学生进行行为选择的自觉性。“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9],它调节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行为规范。如果个人无法行为自我约束,总是不择手段从社会索取以满足自我需要,不仅社会无法和谐,个人也会在不断增多的贪欲中走向自我毁灭。慎独作为一种自觉的道德实践,其行为主体实施行为的过程并不是在外力强加的基础上的被迫行为,相反,在慎独中,行为者个人具有独立的主体意识,在没有外在监督或外在压力的情况下能主动地对其内心情况进行自我约束、自我调控、自我支配,充分发挥自身修养的潜力,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自觉按社会规范和道德要求行事,而不会由于无人监督或无外在压力而肆意妄行。其二,慎独促进大学生行为选择的崇尚性。在慎独的道德实践中,大学生通过不断地审视和反思自己的行为,不断阻止腐败意识和错误行为的发生,以便最高限度地规范自身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不断完善,真正实现自觉地按照社会制度、法律规章和道德规范要求行事。其三,慎独真正实现了大学生行为效果的双重性。慎独是个人内心世界对外界事物作用的反应,它通过行为主体对自身行为的判断纠错、选择崇尚这样一个不断循环反复过程,达到内不欺己,外不诈人的双重行为效果,最终不仅以自身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更以自律行为带动和提升了社会其他成员的自律。

 

参考文献

[1][2][3][4][5].江苏省教育纪工委课题组.《江苏高校廉洁教育状况的调研报告》[J].廉政文化研究(AICS),2010年第二期,75-84.

[6].Margaret stirmmann Branson.The Role of Civic Education[M].Associate Director Ceder fir Civic Education,1998,12.

[7].转引自张鸿燕、杜红琴.《美国公民教育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EB/OL].

http://qkzz.net/article/b9d96478-465a-4ff3-a81b-5a021a2eb1fb.htm

[8].《礼记·大学》

[9].马克思、恩格斯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5.

 

 

作者简介:

何菁(1976- ),女,河南项城人,南京林业大学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伦理学。

黄平(1973- ),男,安徽宁国人,南京林业大学校团委书记,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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