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卿 绘
“我曾经有过美好向上的追求,也想做一个纯洁高尚的人,没想到如今却沦为一名罪孽深重的阶下囚。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甘肃省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发表雷人忏悔录。(据10月26日《检察日报》)
老鼠怪猫不尽责
不只是黑色幽默
虽然有人愤愤于李人志近乎无耻的抱怨,但他也的确揭露出监督制度的尴尬。但是,别以为李人志说了这句黑色幽默,就觉得他很委屈、很无辜。就像一只弱小的羔羊伴着老虎、或与老虎对峙一样,位居其下、权力比其小的监督者又岂能监督一只位高权重、随时会吃掉自己的猛虎?
据悉,李人志先后81次单独或通过其妻解亚玲受贿,合计人民币1107万元。他卖官搞权钱交易,主要采取“谈话暗示”、“自定人选”、“放风施压”、“违反程序”等手段,权力滥用之疯狂,无以复加。他寻租权力、搞官商勾结,采取“损公肥己,超付多付”“跨省购房”。工程发生在甘肃,受贿在海口、陕西宝鸡购房。一个企业监督部门哪能跨省监督?
因此,李人志抱怨纪委没有做好腐败预防,没能防止其腐败,既是权力滥用者的最后疯狂,也点中了监督的死穴:监督制度不完善,被腐败分子钻了空子,还遭到他们嘲笑和奚落。从这个角度想想,谁还能够笑得出来?(王捷)
应该让腐败官员
不再有制度借口
对于当前的腐败乱象,确实有很多人将之归结为制度问题,其中不乏在位官员。李人志现在身陷囹圄,也将自身的腐败归结为制度原因,虽为借口,听起来却别有不同滋味。
对官员腐败,中纪委副书记刘锡荣曾总结:“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组织监督时间太短,纪委监督为时太晚。”从制度而论,各级一把手官员权力太大、太集中,往往党政大权集于一身,是腐败问题无法根治的制度性根源。
早有学者指出:中国特色的预防腐败一方面要“注重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是传统”,另一方面要“依靠制度预防腐败从政策性措施推进到体制机制建设”。反腐现实已经表明,传统上的道德教化,已经难以遏制腐败的蔓延——即便纪委检察院定期不定期找李人志谈话,恐怕仍然难以阻止他腐败的步伐。
唯有在“推进到体制机制建设”上作出努力、在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上作出尝试,腐败才有遏止的可能。到那时,李人志们不仅没有腐败的借口,恐怕也不会有腐败的机会。(刘义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