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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卓庆: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 助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

更新时间:2019-03-29点击次数:字号:T|T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坚持党的领导、从严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强调指出,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关键所在,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政治自觉。实现自我革命,关键是要靠自身力量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推动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能,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及时发现和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始终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发挥中流砥柱作用,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必须突出政治监督本质要求,以担当尽责的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

无论是党内监督还是国家监察,本质上都是政治监督,必须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实际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近年来,我们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把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两面派”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303件。


  围绕重大战略开展专项监督。制定《关于为江苏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意见》和3个配套文件,保障“三大攻坚战”顺利推进。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推广建设“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督促地方及职能部门细化脱贫标准、开展精准核查,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靠。加大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和问责力度,督促履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治责任。


  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政治高度审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危害,结合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着力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在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重大事故问责处理过程中,注重发现和查处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必须发挥监督体系综合效应,确保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必须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着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省一盘棋”的监督体系。


  强化巡视巡察监督合力。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针对市县、省级机关部门、省属国有企业、高校等不同板块,梳理17个方面的监督内容,着力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统筹推进市县巡察、省直巡察、对村巡察,实现市县巡察全覆盖,55家省直单位对下开展巡察,全省已巡察6612个村(社区),占总数的31.2%。推动巡视巡察同向发力,从提出巡视对象、重要情况沟通、整改督查督办等方面全面加强协作,进一步推动巡视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有效贯通。


  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在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的基础上,赋予省纪委监委35个派驻机构和省级机关纪工委监察职能,全面推开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全省96个县级监委共综合派出359个监察员办公室,试行相关设区市监委向10个设有检察院的开发区派出监察工委,稳步推进监察工作全覆盖。


  发挥派驻监督优势作用。开展“嵌入式”监督,抓住被监督单位权力运行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将监督嵌入到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全过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及时发现问题、精准纠正偏差,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必须完善监督运行机制,推动监督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做实做细监督工作,需要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机制作为保障,明晰各监督主体的职责边界,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流程,保证监督工作有序运行。近年来,我们在工作中边摸索、边总结,将符合纪法要求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并且根据实践发展不断加以调整完善,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监督工作运行机制。


  完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制定《江苏省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出台28项配套制度文件,构建监察工作运行“1+N”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健全监督工作组织架构。完成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和监督检查部门分设,监督检查室集中精力对联系地区和单位开展日常监督。省纪委监委对党风政风监督室职能进行拓展,在履行好原有职责的基础上,赋予其5项基本职能和8项牵头任务,加强对日常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推进,探索建立起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5个监督检查室分头抓的“1+5”监督工作格局。


  推动监督工作规范运行。制定出台执纪监督工作规范、联系地区纪检监察室开展执纪监督工作的意见等多项制度文件,明确监督检查部门职责定位、监督重点、监督措施和工作规程。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省属国有企业、省属高校纪委执纪监督工作指导,相继制定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省属国有企业纪委工作规定和省属本科院校纪委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构建“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省属国有企业纪委+省属高校纪委”的工作网络。


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必须创新日常监督方式,不断提升监督工作实效性

  面对面广量大的监督对象,如何了解被监督单位的有关信息,如何推动被监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实现常态监督、有效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工作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近年来,我们认真分析研究日常监督工作面临难点,积极探索日常监督的路径和载体,不断创新有效监督的措施和方式,监督手段更加丰富。


  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估。聚焦政治生态建设的主要方面,汇集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社会综合评价和各相关部门专项考核结果,加强对地区政治生态的综合分析评估,从中发现政治生态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压实各地党委主体责任,推动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履责情况开展实时记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开展跟踪督查,实现“远距离、近监督”。在全国率先构建覆盖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统一检举举报电话平台和网络平台,全面提升信、访、网、电举报平台建设水平,形成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用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对监督检查结果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研究,着重发现相关主体落实责任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指出存在问题。仅2018年,就向3个省级机关党组、4个县(市、区)提出监督意见,向1个区政府提出监察建议,推动有关地区和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治理、堵塞制度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压实整改责任,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改彻底、改到位。(江苏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蒋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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